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住医院10年不出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住医院10年不出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出院要办手续,如果是医生同意出院 并出具相关文件, 只是逢医院非结算时间。一般不受影响。但如果没经医生同意 私自出院 要自己承担后果
住院押金可以退。协商一致后办理出院手续。出院手续办理流程:
1、出院结算时,首先经过护士站办理相关手续,查看是否有出院带药并确认出院结算时间及相关事宜。
2、自费人员携带住院押金收据,直接到住院处出院窗口办理结算手续;
3、离休、医保人员结算,先由护士站传送,再经医保办审核后方可办理出院结算,出院时需携带住院押金收据、医保卡(如有急诊费用需一并带齐)到出院窗口办理结算手续;
4、新农合医保病人出院时携带住院押金收据、合作医疗证(卡)、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办理转诊的需带转诊证明)到出院窗口办理结算手续。
住院押金是应该退的,当你治疗一定时期医院认为你可以出院或者由于你自己原因需要出院,经院方同意后办理出院手续完毕,就给你办理费用结算。
费用按相关规定去除报销部分,自费部分将在你押金以及医保个人账户扣除,如果你的押金有剩余,当然就退回给你,而如果押金不足以支付自费部分,就在你医保个人账户扣除或者由你另行补交。
让保险公司和对方谈。
毕竟都听医生和遵守医嘱。违背医生诊断和结论该出院不出院,保险公司可以拒赔的。以后其他赔偿可能很难协商衹能让对方起诉了。
可以把我这个回答给对方看,毕竟该怎么治就怎么治,该赔的赔,不该赔的,耍赖打滚也是没有啊,谁还能赖得过保险公司的专业法务团队。
毕竟同责,人家行人受伤,好好的表示歉意,尽量和谐解决问题。
行人弱势,本人一向同情和支持行人,出发点通常更多爲行人考虑,这个回答同样爲行人考虑。不要耍泼,少折腾当事人和保险公司,不该的医疗费用少,谈其他务工损失、医嘱休息务工损失之类的,大家才好谈一些。耍赖过度医疗的,打官司输的概率很大,极大可能是伤者自己负担医生诊断之外的医疗费用。
说个最简单的问题,如果我是当事人或者保险公司员工,对方好好配合,医生说如何就如何,如果是还有疼痛,多久复诊就复诊,之后应该给的误工费营养费(如果有)之类的自然好说。当事人少折腾一天,多给几百赔偿那都是好说。
特别是五五开的交通事故,不遵医嘱哪怕保险公司愿意认,另外的百分之五十那还得自己负担,人呀,何必,损人不利己呢。
交通事故对伤者最大的不公在于国内基本上没有精神损失费赔偿。所以通常个人会因为这种不公,更为偏向弱势的行人一方。也更为支持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多给伤者赔偿。
谢谢邀请。
当然讨厌了啊。理由如下:
1.病人久久不出院,可能说明医生护士没能够治疗好患者,或者患者已无法治愈,医生护士都没成就感;
2.患者久久不出院,卫生健康委、医院、科室会考核平均住院日,超标了可能会被罚款;
3.患者久久不出院,费用超标,不是患者的费用,是医保支付的费用,每年可能医保对医院有配额,没有办法,医保的钱就那么多,用完了就没有了,医保也不再支付,但是医院还得给患者报销。
4.比如有些地区采用了DRGs付费,按照病种付费,住得越久,医保就付那么多,住得越久,医院越亏。
不过话也说回来了,如果病情不允许出院,医护也会认真救治的,如果是赖着不出院,那医生护士真的会深恶痛绝。
提醒,当医生护士建议出院时,还是出院吧,因为说明病情真的不需要住院了,也体谅一下医院、医生,为等着住院的人提供入院机会。病床是种资源。疫情期间体现得尤其突出。
希望回答对您有用。欢迎评论区吐槽斧正。
会,你按照现在医保中心的规定,病人的平均住院是不能超过15天。等级越高的医院可能医院里面自己的指标平均住院日也就在10天左右。你一个人把别人的平均住院日拉低,你觉得他会不会喜欢你长住?再者说一个般一个病人入院花钱最多的是前三天,后面花的钱都不多。病床周转率上不去,直接影响别人的经济效益,别人也不会喜欢你常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住医院10年不出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住医院10年不出院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